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炉渣处理(出售)招标公告
2025-02-06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炉渣处理(出售)公开招标
二、标段(包)编号:2024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登录后查看)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日处理生活垃圾7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25.5万吨。配置 1×700t/d机械炉排炉+1×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焚烧线年运行8000小时,炉渣年预估量:4万吨。
七、招标服务内容:投标人负责锅炉炉渣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及运输工作,主要包括:1台锅炉炉渣外运、指定路线道路清理、炉渣无害化处理、炉渣综合利用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后3年。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黑龙江省鹤岗市。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投标人自有炉渣处置场地处理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所产生炉渣的服务业绩(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的垃圾处理规模须在600吨/日及以上或炉渣年处理量4万吨/年及以上)。
注:①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须包含项目名称、垃圾处理规模或炉渣年处理量、服务内容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②600吨/日是指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垃圾处理规模,4万吨/年是指炉渣年处理量,合同中未体现以上规模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炉渣服务业绩均为投标人自有炉渣处置场地对炉渣进行处置的。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6日到2025年02月13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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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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