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东省广州花都监狱2025-2026年度罪犯生活日用品全塑化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06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花都监狱2025-2026年度罪犯生活日用品全塑化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本项目为最高单价限价(详见表1)与最高总价限价(人民币82.9340万元)双限价的模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一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超过任一限价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数量

类别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

2025-2026年度罪犯生活日用品全塑化采购项目

1项

货物

1年

¥829,34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一年,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限满前二个月进行综合评价,根据服务评价情况确定是否续签次年合同,最多可续签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序号

物品名称

单位

最高单价限价(元)

数量

金额(元)

备注

1

水桶

20.03

8000

160240.00

标配

表中序号1-12号物品为一套标准配发物品,每人配发一套(83.86元/套)

2

衣架(5个/扎)

6.99

8000

55920.00

标配

3

圆凳

13.18

8000

105440.00

标配

4

香皂盒

1.64

8000

13120.00

标配

5

洗衣粉罐

3.50

8000

28000.00

标配

6

保温水壶

26.53

8000

212240.00

标配

7

水杯(水壶盖)

1.70

8000

13600.00

标配

8

茶叶罐

2.80

8000

22400.00

标配

9

漱口杯

1.82

8000

14560.00

标配

10

牙刷

0.91

8000

7280.00

标配

11

调羹

0.64

8000

5120.00

标配

12

饭盒

4.12

8000

32960.00

标配

13

带盖储物箱

52.82

3000

158460.00

选配

 

合计

829340.00

   

注: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招标人无法保证中标人具体货物的数量,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结算费用,未发生的数量不产生费用,各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时间的起始计算点均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2月06日起至2025年02月1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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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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