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八里台镇局部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受损房屋(凤锦庭院37-52号楼)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5-02-06招标条件
本项目八里台镇局部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受损房屋(凤锦庭院37-52号楼)提升改造工程已由 天津市津南区行政审批局 以 2501-120112-89-05-723786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堃泰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5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银行贷款:500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9.5万平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堃泰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八里台镇局部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受损房屋(凤锦庭院37-52号楼)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19.5万平米,对凤锦庭院 37-52号楼进行既有建筑功能提升改造、高层结构纠偏加固、地库局部拆复建和补强;同时对该范围内的公共部位、设施、景观绿化、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线等进行改造。涉及改造面积:地上建筑面积:15.6万㎡、地下建筑面积:3.9万㎡,总投资额5000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碧桂园小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
2.4 |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5年03月31日 至 2027年10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5年03月31日 至 2025年10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5年11月01日 至 2027年10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
(登录后查看)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2月06日 至 2025年02月11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1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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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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