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八里台镇局部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受损房屋(凤锦庭院37-52号楼)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5-02-062.1 | 项目概况:八里台镇局部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受损房屋(凤锦庭院37-52号楼)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19.5万平米,对凤锦庭院 37-52号楼进行既有建筑功能提升改造、高层结构纠偏加固、地库局部拆复建和补强;同时对该范围内的公共部位、设施、景观绿化、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线等进行改造。涉及改造面积:地上建筑面积:15.6万㎡、地下建筑面积:3.9万㎡,总投资额5000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碧桂园小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八里台镇局部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受损房屋(凤锦庭院37-52号楼)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凤锦庭院46-52号楼提升改造,涉及地下车库(1A、1B、1C、2A、2B、2C、2D,共计7个分区)提升改造。总建筑面积1011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21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0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0145平方米,最高高度72.95米,最高层数25层,最大单体跨度8米,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本次招标范围: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总承包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总投资额17498.84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3月31日 至 2025年10月31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可由正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兼任或单独配置),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2)项目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3)项目结构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4)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5)施工副项目经理2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6)项目部其他人员配置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3)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主办人由本项目施工单位承担,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主办方)不得超过3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分工、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要求,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2月06日 至 2025年02月11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1日16时00分。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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