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第五师84团2连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2025-02-06
一、招标条件:

本第五师84团2连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第五师双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以师市民宗发〔2024〕7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四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五师84团2连

3.工程规模:给水工程:新建给水管网2600m,管径为De160,管材为PE管,管材公称压力选用1.0Mpa,配套Ф1500给水阀门井19座,Φ1500消火栓井20座等附属设施。道路工程:新建道路总长1989.068m。其中:1号路长度为319.843m,道路红线宽度14.0m;2号路长度为593.373m,道路红线宽度14.0m;3号路长度为1075.852m,其中K0+125-K0+585.522道路红线宽度8.0m、K0+585.522-K1+200.852道路红线宽度14.0m。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05004002250052001001

第五师84团2连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给水工程:新建给水管网2600m,管径为De160,管材为PE管,管材公称压力选用1.0Mpa,配套Ф1500给水阀门井19座,Φ1500消火栓井20座等附属设施。道路工程:新建道路总长1989.068m。其中:1号路长度为319.843m,道路红线宽度14.0m;2号路长度为593.373m,道路红线宽度14.0m;3号路长度为1075.852m,其中K0+125-K0+585.522道路红线宽度8.0m、K0+585.522-K1+200.852道路红线宽度14.0m。。(具体建设规模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本项目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确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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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3.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不要求□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企业承担过项类似项目(业绩);□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项类似项目(业绩)。其他要求:/(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变更的,工程业绩计入继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具体年份要求为近三年,指2021年起至2023年止。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信誉要求:3.6.1信誉基本要求:(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具体年份要求为近三年(最多不超过10年),指2022年2月27日起至2025年2月26日止。(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3.6.2信誉其他要求:(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具体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内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在近三年内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具体年份要求为近三年,指2022年2月27日起至2025年2月26日止。(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分包)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具体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此期限内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诉讼及仲裁相关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年份要求为近一年,指2024年2月27日起至2025年2月26日止。3.7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四、投标须知

(登录后查看)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2月07日00时00分至2025年02月13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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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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