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仑集团电缆公司(江苏分公司)2025年聚氯乙烯电缆料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大庆油田昆仑集团电缆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昆仑集团电缆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昆仑集团电缆公司(江苏分公司)2025年聚氯乙烯电缆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2.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3中标结果有效期: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5年12月31日。
2.4 交货日期:按招标人需求分批次送货,交货期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2.5 交货地点:宜兴市官林镇戈庄村竹科里72号。
2.6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7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合格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的营业执照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为招标产品制造商并出具制造商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必须出具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2023年度至开标之日前(不含开标当日)招标货物任意一种招标货物的检验(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所提供的招标货物检验(检测)报告中检验(检测)数据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的重点带*技术参数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验(检测)报告出具单位开具的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须标明对应检验(检测)报告编号,发票开票日期应在公告之日前(不含公告当日),发票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状态承诺:生产车间正在生产状态并具有足够供货保障能力,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必须承诺:(1)本次投标提供评标资料全部真实准确;(2)同意接受招标人或合同签订人在合同签订前进行现场核验生产地址的生产设备、检验检测设备、资质证书等,如果核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将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自愿接受包括不限于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以及国家、集团公司、大庆油田采购管理规定内的其他处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投标人须提供同意样品检测承诺书,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产品满足产品技术要求规定,中标后向用户提供招标货物的样品进行检验检测,用户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供货,若用户检验检测不合格,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签章、格式自拟)。
3.7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07日18:00:00至2025年02月13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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