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第七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项目环五联35kV变电站及附属工程电气设备试验技术服务项目公告

2025-02-06
1.谈判条件

本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油田产能建设项目组)    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现对其进行选商,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本项目需  1  名供应商。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公开)    □竞争性谈判(邀请)     □单一来源谈判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背景概况:2024年已完工环五联35kV变电站工程,需进行站内所有电气设备、电缆检测并联合调试至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

2.2项目范围:供36类206处电力、电气设备试验、检测并提供正式的检测报告。本项目最终结算以实际设备校验、检测数量结算,未检测设备不结算。

2.3服务期限(工期或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0天。

2.4服务地点:甘肃省庆阳市环县。

2.5资金来源:《2024年第一批业务发展投资实施计划》长油【2024】31号。

2.6服务质量:合格。

2.7最高限价:人民币30.5万元(不含税)。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 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3财务要求:财务须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注: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供应商若不能提供本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上级组织的审计报告或有效说明文件(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人员要求:配备项目经理1名,安装调试人员至少2名:

3.4.1项目经理: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近三个月社保;

3.4.2安装调试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近三个月社保。

7.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满足项目要求的设备,投标人需提供拟投入设备照片、名牌等,并承诺合同生效后,按照甲方要求期限提供设备。

3.5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截图(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如分公司参加谈判的需同时附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查询截图)。

3.6供应商未被采购人或其上级供应商清退市场,未被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未被因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未有其他不能履约的情形。供应商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局级)纳入“黑名单”或限制选商资格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

3.7其它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满足项目要求的设备,投标人需提供拟投入设备照片、名牌等,并承诺合同生效后,按照甲方要求期限提供设备。

3.8服务商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进行以下方式处理的,将否决其谈判响应文件:

3.8.1因报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

3.8.2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

3.8.3清退市场;

3.8.4自2021年1月1日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有不合格情况;

3.8.5其他不能履约的处理情形。

选商结束后,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由于服务商原因导致的事后合同,由服务商承担违约责任。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北京时间 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0日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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