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脱硫CEMS分析仪检测维修项目竞谈公告
2025-02-07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脱硫CEMS分析仪检测维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谈采购。
2. 项目概况、服务内容和服务期
1.1项目名称: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脱硫CEMS分析仪检测维修项目。
1.2服务范围:#1、#2机组脱硫雪迪龙CEMS分析仪检测维修及验收(详见谈判文件)。
1.3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根据甲方要求完成分析仪检测维修。
3.谈判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谈判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3.2业绩要求:谈判商应在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期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火电企业雪迪龙品牌CEMS分析仪检测维修的业绩。投标方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技术规格、技术要求、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等合同信息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3.3财务要求:谈判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谈判商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谈判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被执行人信息”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谈判商不得被列入中铝集团、中铝股份及中铝宁夏能源集团预警清单、负面清单。
3.5其他要求:各谈判商参与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参加。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于 2025 年 02月 07日至 2025年 02月12 日下午16:00 前(北京时间)……下载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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