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分支机构上网行为管理设备集中采购项目征询公告
2025-02-06(一)项目名称:中国民生银行分支机构上网行为管理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07(登录后查看)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23.19 (万元)
(四)征询内容:分支机构上网行为管理设备采购,入围有效期3年。(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征询要求)
(五)成交方式:本项目最终成交2家供应商。
(六)响应方资格要求:
1. 通用资格要求
(1). 响应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单位或自然人(如响应方为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 响应方应自行承诺没有处于停业、歇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破产状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3). 响应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经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经过审计的证明材料;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函),自然人提供征信报告。
(4). 响应方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响应方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纳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自然人除外。1. 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凭证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国家、地方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如免缴)有特别政策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响应方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2.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纳税的单位;税务管理部门对单位纳税有特别规定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响应方满足政策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个人所得税除外。
(6). 响应方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响应方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纸质承诺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7). 响应方在与民生银行合作(如有)的项目履约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民生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未被民生银行暂停、限制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 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方须针对本项目提供原厂商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授权函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二、发售时间: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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