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1#水泥磨粉磨节能降耗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1#水泥磨粉磨节能降耗改造项目     已由河南天山材料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豫龙同力1#水泥磨系统产量150t/h,其粉磨电耗约30kw•h/t,台时偏低,电耗偏高,因此造成1#水泥磨工序电耗较高。此次技改后使φ1400×1100mm辊压机与φ4.2×13m球磨机相配套形成双闭路工艺,此双闭路内循环工艺也是目前国内比较先进的水泥粉磨工艺。改造范围:1、辊压系统选粉机改造,2、水泥磨系统选粉机改造。本项目涉及的专业和内容包括:工艺、土建、电气、自动控制、给排水、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投资估算以及技术经济分析等。3、技改方案的制定以尽量简化工艺流程并且少影响原系统生产为原则,保证在本工程改造后粉磨系统台时产量(P.O42.5)≥180t/h、粉磨工序电耗≤26.5kwh/t(自配料库底到水泥入库提升机),达到节能降耗的预期效果。

2.招标范围: 为水泥磨粉磨系统改造项目建设内容的总图、工艺、建筑与结构、电气及自动化、智能化(接口)、通信、消防、给排水、暖通等专业的设计,机电设备采购,土建施工(含场地平整、桩基等地基处理),安装工程、调试、试运转、达标及性能考核、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现场技术培训服务。承包人将运行正常的项目交付发包人接管。质保期间负责工程保修、按照国家相关验收规定配合完成安全、环保、能评、消防验收、竣工验收。

3.工期:110日历天具备试生产能力(含设备采购、非标件制作工期60天,现场施工工期50天,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建设合格质量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项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100万吨以上规模水泥磨生产线或相对应规模水泥粉磨系统技改的总承包业绩,或至少1项国内类似水泥磨选粉机项目的改造案例(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页、相关技术内容、企业改造使用效果证明书、业绩单位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3.4财务状况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

(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最终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2)投标人应未被列入河南天山材料有限公司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3)联合体各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内容认定企业资质,须具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资质及业绩等;

(4)联合体各方就本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必须指定牵头人,接受委托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签订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2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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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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