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组合式货架、电动堆高车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组合式货架、电动堆高车等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已落实(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404C
2.2 项目名称: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组合式货架、电动堆高车等采购项目
2.3 项目概况:组合式货架、电动堆高车等3项物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和技术规格书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序号 |
标的编码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110399016381 61 |
组合式货 架 |
组合式货架2300×1000×5550 Q235B4层每层2000Kg |
个 |
2 |
详见技术规格书1, 设计图另附 |
2. |
350401011292 47 |
电动堆高 车 |
电动堆高车1.5T 5m |
个 |
2 |
详见技术规格书2 |
3. |
350401010232 23 |
电动叉车 |
电动叉车1.6T 3m |
个 |
2 |
详见技术规格书3 |
2.5 交货地点:甘肃矿区,甲方使用地或者仓库交货。
2.6 交货期:自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供货,到货后1个月内完成安装。
2.7 质量标准:达到相应的行业标准、生产企业标准、国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a)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 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等(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次招标供货及 相关服务。b) 第2项电动堆高车、第3项电动叉车投标人须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若 为代理商参与,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 a)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 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b)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c)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事业 单位可不提供);d) 已经列入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在 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与其他公司中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 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注: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代理机构可自行对上述记录进行现 场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说明。
(5)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a) 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不适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标段,投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组合式货架、电动堆高车等采购项目标段1: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注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标段”
4.2 发售时间:2025年02月07日18时00分—2025年02月14日17时00分( 北京 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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