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黎明资源供热管网东线项目(二期)除盐水系统设备及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2025-02-07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黎明资源供热管网东线项目(二期)除盐水系统设备及伴随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20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黎明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购黎明资源供热管网东线项目(二期)除盐水系统,包括深化设计、供货(含运输、卸货、就位)、安装、调试、验收、运营指导服务、技术资料提供、人员培训和相关售后服务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黎明资源供热管网东线项目(二期)除盐水系统设备及伴随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黎明资源供热管网东线项目(二期)除盐水系统设备及伴随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应为具有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应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专业集成商;
(3) 投标人或其委托的安装单位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安装资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资质证书复印件;若是委托安装单位,须提供委托协议及委托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 投标人近6 年内(合同签订日期自2019 年1 月1 日起至今)应具有至少3 个规模为30m3/h 或以上的采用同类工艺的除盐水系统供货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或技术协议、签字页等复印件);
(5)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2022 和2023 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审计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

(6)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 质量认证体系(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相关证书的复印件)(7)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 年02 月07 日 16 时00 分到2025 年02 月12 日 16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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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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