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渗滤液系统清淤服务采购公招标公告

2025-02-07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渗滤液系统清淤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范围:详见附件《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渗滤液系统清淤服务采购项目技术需求书》。
3、项目地点: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 ;
4、服务时间(供货时间/工期):计划服务时间为 2025年2月,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生产安排最终通知时间为准。
计划工期:自采购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响应人应在10个日历日内完成渗滤液收集池清淤、10个日历日内完成调节池、初沉池和中间水池清淤、15个日历日内完成单个厌氧罐(共2个)清淤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如清淤过程中,采购人因生产需要要求响应人中断清淤工作的,响应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根据采购人的生产计划按通知恢复清淤工作,响应人在收到工作恢复通知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全部清淤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二、项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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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未被列入东实环境及下属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
3、业绩要求:响应人具备类似项目经验,要求2023年 1月1日起至今,完成不少于2个类似有限空间清理的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必须含体现本项业绩要求的相关信息)、对应业绩项目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4、响应人须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无欠税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1、详见附件《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渗滤液系统清淤服务采购项目技术需求书》。
2、成交人须为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购买保额不低于120万元的人身意外险。服务过程须完全服从采购人的安全管理要求,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安排人员持证上岗。
3、本项目为有限空间作业,具体淤堵情况及工作量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响应人须自行安排现场踏勘。
五、服务时间
计划服务时间为 2025年2月,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生产安排最终通知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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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