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2025年沈阳、铁岭、阜新、葫芦岛分公司加油(气)站改扩建、维修及充电工程项目承包商框架招标项目一标段(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2025-02-07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2025年沈阳、铁岭、阜新、葫芦岛分公司加油(气)站改扩建、维修及充电工程项目承包商框架招标项目(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2025年沈阳、铁岭、阜新、葫芦岛分公司加油(气)站改扩建、维修及充电工程项目承包商框架招标项目(框架协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沈阳、铁岭、阜新、葫芦岛地区。

2.2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2146万元。

2.5标段招标范围:开展辽宁沈阳、铁岭、阜新、葫芦岛加油站及加气站2万元(含)以上400万元(不含)以下的改扩建、维修及充电工程项目。

2.6确定中标人:按照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定排名前3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4名为备选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为5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为30%,第三中标人承包份额为20%,备选中标人在前3名中标人被上级公司视频巡查或现场督查通报暂停中标人身份时,按照排名的顺序选定为当期的中标人。做为第三中标人承包份额为20%,未受处罚的中标人排位依次递增(例:第一中标人受处罚,第二中标人当期份额为50%,第三中标人当期份额为30%,备选中标人当期份额为20%)。

2.7施工框架项目分为两个区域,本项目为两个区域中的其中一个,这两个区域可兼投不兼中。

2.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投标人如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资质也可参加投标,中标后将不得承揽加气站相关施工项目

(3)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022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至少3项;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于投标人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经本企业注册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项目经理须有2022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执业业绩至少1项。投标人需承诺项目经理在本框架期内单个项目的周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人或者最高管理者)1名,具备有效期内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经本企业注册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证书;

(3)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1名,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期内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经本企业注册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证书。投标人需承诺专职安全员在本框架期内单个项目的周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员。

3.4安全施工方面:

(1)应制定专门安全保证措施,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2)特殊作业及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安全视频监控设施。

(3)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应单列并专款专用。

(4)应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2月7日17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2月13日17时00分。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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