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沧州黄骅港矿石港务有限公司卸船机远程集控及自动化系统开发招标公告

2025-02-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黄骅港矿石港务有限公司卸船机远程集控及自动化系统开发,招标人为沧州黄骅港矿石港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本次计划对8台卸船机(编号3#、4#、5#、6#、7#、8#、11#、12#)进行改造调试,实现全自动、半自动化、远程集控卸船作业;对6台卸船机(编号1#、2#、3#、4#、5#、6#)增加自动锚定功能;新增工控网络安全设施1套;智慧控制中心改造。

    2.1.2项目地点:沧州黄骅港矿石港务有限公司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1.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

    2.1.4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和相关文件要求。

  2.2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且证书载明的类型中包括桥式起重机 A 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若新成立企业无法提供财务报告的,可提供企业财务报表扫描件)。

  3.1.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一项(时间为 2021 年12月1日至今,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卸船机自动化研发或制造或改造业绩。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③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8日9:00时至2025年2月1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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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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