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北方水泥有限公司矿山石灰石开采总承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2-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春北方水泥有限公司矿山石灰石开采总承包项目(二次)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伊春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伊春北方水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伊春北方水泥有限公司浩良河大理岩矿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浩良河镇西北23km。该矿山隶属伊春北方水泥有限公司。行政区隶属南岔县管辖。矿山至浩良河镇有公路相通,矿区至水泥厂辅设有铁路专用线,交通方便。地理坐标:东经129°22′20″—129°23′40″,北纬46°49′20″—46°49′55″。
伊春北方水泥有限公司浩良河大理岩矿2022年储量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12月23日,采矿许可证范围内保有大理岩矿资源储量为10495.49万吨,其中(171b)储量为1867.11万吨、(172b)储量为3133.04万吨、(333)储量为5538.16万吨。其中边坡内的储量为7015.17万吨。按照年产300万吨,设计服务年限可达到23年。近年来受错峰生产影响,实际开采规模在100万吨/年左右。
招标范围:包括伊春北方石灰石矿山开拓、采准、矿石开采运输、剥离(0.2t/t境界剥采比)、破碎(含维修)及碎石装车,矿区范围内及生产生活区、工业区绿色矿山建设、矿山生态修复与治理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矿山开采期:3年,根据考核结果,合同一年一签。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专业技术和资质能力;
3.1.2 投标人须具备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1.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禁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不得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本级,下同)施工资质,并具备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采掘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中大型非金属矿矿山开采类项目业绩不得少于2个。
3.2.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2.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矿山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020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至少1项非金属矿矿山开采类项目业绩,须为本单位人员。
3.2.2.2项目安全副经理(安全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山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须为本单位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2月08日至2025年0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2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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