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润滑油分公司添加剂丁基三苯基硫代磷酸酯抗磨剂物资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08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润滑油分公司添加剂丁基三苯基硫代磷酸酯抗磨剂物资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委托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润滑油分公司添加剂丁基三苯基硫代磷酸酯抗磨剂物资项目
2.2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润滑油分公司依据复合剂RHY5031的生产需求,现需要采购添加剂丁基三苯基硫代磷酸酯抗磨剂,规格为桶装,预计采购量15吨。
2.3物资数量:丁基三苯基硫代磷酸酯抗磨剂15吨。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照招标人的实际生产需求所下达的送货订单,按订单需求量,订单下达后30日内送达。
2.5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润滑油分公司。
2.6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包。
2.7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8最高投标限价:80653元/吨(含税)。
2.9付款方式:按中标单价计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以银行存款方式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
3.2 国产物资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进口物资投标人可以是标的物制造商或代理商、贸易商。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贸易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有效授权函,否则投标将被否决。属于危险化学品的物资,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证书必须覆盖投标产品;若地方政府停止办理上述证书,应提供相关官方说明及相应证明文件)。
3.3承诺书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所有内容(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4 投标人需提供 2022 年至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2022年至2023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不按照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5.1-3.5.2条由投标人提供截屏,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5.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2022年1月1日-开标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屏,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5.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6技术准入:因技术准入要求,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尚未通过润滑油公司技术准入,评标结束后5日内须将标的物样品寄至指定研发中心开展理化指标检测及使用性能评价(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满足要求并完成技术准入后方可授标。若未按约定时间寄送样品或自动放弃送样,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招标有效期内尚未完成技术准入将不予授标。
3.7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3.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8日10时00分至2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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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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