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型卫星通信系统链路特性分析系统招标公告
2025-02-07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某型卫星通信系统链路特性分析系统 |
定制 |
套 |
1 |
自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设备验收交付 |
北京市,采购方指定场所 |
完成设备安装、集成调试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141.584235万元(含税);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质要求: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6.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022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8.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
9.被军委主管机关、军事科学院作出禁止参加采购外协活动等相关处罚的供应商,在处罚期内不得参加研究院科研采购外协活动。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二)特定资质要求:
1. 具有 二 级(含)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
2. 须建立国家标准或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认证证书。
3. 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三)投标供应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 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3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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