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评价、后续设计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5-02-08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评价、后续设计技术服务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甲方委托乙方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5年陕西(榆林、延安)区域、内蒙区域产能建设工程开展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技术服务,具体施工内容如下:依据2025年产能建设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 53 号】要求,对2025年陕西(榆林、延安)区域、内蒙区域产能建设工程编制水土保持报告书、后续设计方案,取得相关批复或备案文件。
2.2招标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评价、后续设计技术服务。
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每个标段只需一家服务商,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按照标段顺序进行评审,中标标段按标段序号顺序确定,若同一投标人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再参与后序标段的评审。
第一标段(陕西区域,标段编号:ZY25-XA412-FW1232-1):本标段服务商需求数量:1个,负责2025年陕西区域(榆林、延安)产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评价、后续设计技术服务,费用为78万元(不含税)。
第二标段(内蒙区域,标段编号:ZY25-XA412-FW1232-2):本标段服务商需求数量:1个,负责2025年内蒙区域产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评价、后续设计技术服务,费用为45万元(不含税)。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2.4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延安及内蒙古乌审旗。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2025-2026年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及竣工验收集中资格招标第一标段”入围服务商。
3.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4名(其中: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员1名、技术服务人员2名),须为本企业自有在岗员工。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2月08日至2025年02月13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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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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