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中国联通河南濮阳华龙区电子警察设备购置项目询比采购项目公告

2025-02-08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采购监控杆件34根、室外机箱(抱杆)30套、室外机柜(落地)10台。 

1.2 采购内容:采购监控杆件34根、室外机箱(抱杆)30套、室外机柜(落地)10台。

1.3 采购预算:31.113万元(不含税),供货期15日历天。

1.4 服务地点:濮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5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中选1家供应商,份额100%。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11130元(不含税,供货期15日历天),应答人应答总价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提供相关证明的扫描件/复印件

2.2 应答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应答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中核心产品室外机柜(落地)制造商出具该项目的授权函(授权函必须加盖制造商公章);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1)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应答的;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的;均视为无效应答。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转包。

2.5 本次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应答人,拒绝其参与本次询比活动。

2.6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6.1 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6.2 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2.6.3 应答人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6.4 应答人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河南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或由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河南联通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2.6.5 应答人近一年(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评审之日),在河南联通组织的采购活动中,被认定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行为的(具体判定以河南联通下发的最新《河南省联通公司围标、串标、骗标供应商汇总表》为准);

2.6.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采购包的采购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询比项目的采购活动。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本项目为电子采购,不提供纸质询比采购文件。

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8日17时00分至2025年02月11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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