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1、2号机组检修脚手架搭拆、保温拆装及炉侧设备清灰清焦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08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项目1号2号机组检修脚手架搭拆保温拆装及炉侧设备清灰清焦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乌鲁木齐分公司1、2号机组检修脚手架搭拆、保温拆装及炉侧设备清灰清焦

2.2项目规模:2*33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预计工期:1号机组22天,2号机组22天。具体检修时间和工期以实际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机组检修脚手架搭拆保温拆装及炉侧设备清灰清焦服务(CHDTDZ017/22-QT-04001)1、2号机组检修脚手架搭拆、保温拆装、炉内升降平台搭拆及炉侧设备清灰清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机组检修脚手架搭拆保温拆装及炉侧设备清灰清焦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的合同业绩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1)至少2项单机容量300M及以上机组脚手架施工合同业绩,每项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炉内升降平台搭拆和保温脚手架施工内容。

(2)至少2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机组保温脚手架合同业绩和至少2项单机容量300M及以上机组炉内升降平台搭拆合同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2-08 16:342025-02-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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