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南开学校食堂餐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08项目编号:BCZB-2025-TJJN-016
项目名称: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南开学校食堂餐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487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南开学校食堂餐具采购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时间为磋商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三)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下列A、B两项,提供其中任意一项):A.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B.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行拟定)。5.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08日 至 2025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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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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