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登封煤业有限公司丰阳煤矿21采区回风下山(上段)开拓工程外委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06
1.招标条件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登封煤业有限公司丰阳煤矿21采区回风下山(上段)开拓工程外委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登封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范围         

项目概况:永城煤电控股集团登封煤业有限公司丰阳煤矿根据矿采掘接替计划,为确保矿井长远接替满足需要,拟实施21采区回风下山(上段)开拓工程外委施工项目(岩巷,-25°下山掘进),总工程量约280m。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用包人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总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21采区回风下山(上段)岩巷-25°下山掘进施工(总工程量约280m)、躲避硐室施工及线缆敷设(施工所需的动力、信号电缆等)、水沟砌筑、台阶铺设等辅助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同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者与合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投标人正式职工,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书、2024年1月1日以来由本单位缴纳的至少半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矿业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正式职工,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2024年1月1日以来由本单位缴纳的至少半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3.5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1年至今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6   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5年2月6日18时00分到2025年2月13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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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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