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中医院2025年—2028年食堂(超市)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08项目编号:czmg
项目名称:明光市中医院2025年—2028年食堂(超市)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33万元/3年
最低限价: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取按营业(销售)额(包括食堂所有营业收入、超市职工卡消费的部分)提取管理费的方式,设置最低管理费为6.11万元/年;投标报价低于此价格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中标单价今后不做任何调整,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明光市中医院食堂(超市)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明光市中医院食堂(超市)服务采购项目位于池河大道三小东侧中医院院内综合服务楼一层西侧及二层,总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招标人现有在职职工约710人,每人每月享受职工就餐卡补助200元(不包括来院体检人员由招标人提供的早餐就餐服务和职工中班、夜班的就餐补助);在院实习生约400人,每人补助600元/年;招标人目前正常在院住院患者400人左右(不包括长期在院透析治疗的患者约130人)。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内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等对中标人进行量化考核,考核达到标准要求,签订下一年合同,若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3.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2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4.投标人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良好,无不良经营行为,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和重大餐饮管理事故(投标人须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函);
备注:第2、3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08日至2025年02月1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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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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