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微型消防车采购招标公告

2025-02-08
一、项目名称:微型消防车采购

二、项目编号:2(登录后查看)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技术要求

备注

1

微型消防车

20

外形尺寸:四轮消防车,整车长度≥3900mm至≤6000mm;

动力:采取电驱动,电池≥72V;

水箱罐体容积:≥1.5m³;

水泵:采用双叶轮离心泵,扬程≥25m;

车载专用高压水炮:可水平360°,上下180°无阻力调节;

配备:5kg干粉灭火器1只、6L水基灭火器1只、破拆斧1把、20米消防水带2盘、多功能水枪1把、手持水炮1个、消防沙锹2把、扩音器1只、扳手1套(室外消火栓钥匙)、沙桶1个、化学氧自救呼吸器4个、消防荧光棒4个、电动自行车灭火拉钩1个;

功能:具备后洒功能;

/

说明

  • 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价格。
  • 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最高限价(总价):60万元(含税)

    最高限价(单价):3万元/台(含税)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转包和违法分包违法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及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 2 月 10 日至 2 月 12 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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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