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防弹头盔防弹衣等警用防护物资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08预算金额: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4.2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项目为采购防弹头盔防弹衣等警用防护物资项目。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防弹头盔:采用非金属防弹材料等;防弹背心采用复合防弹材料,防弹层、缓冲层放在保护套内等。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包号 |
包内容 |
数量 |
交货时间 |
实施地点 |
1 |
防弹头盔、防弹背心 |
1批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70个日历日内具备全部交货条件 |
按照采购人要求送至国内指定地点 |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为全部货物提供长期代储存服务,提供24小时专人值守及安全保障,并办理全部货物的仓储保险。等。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按照合同和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为货物提供代储存服务期间,投标人安排专人定期开箱进行维护保养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70个日历日内具备全部交货条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预留部分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2)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08日 至 2025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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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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