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炼化-惠州石化-渣油加氢装置催化剂装卸施工招标公告
2025-02-08
中海炼化-惠州石化-渣油加氢装置催化剂装卸施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海炼化-惠州石化-渣油加氢装置催化剂装卸施工
工程项目名称: 中海炼化-惠州石化-渣油加氢装置催化剂装卸施工
项目概况: 惠州石化渣油加氢装置规模为400万吨/年,反应部分设置为双系列,分馏部分为两系列公用,可实现每个反应系列单开单停。加工油料为常减压装置中粘度最大、质量最差的油品,结合固定床工艺技术特点,惠州石化实际运行约在18个月左右的时间。预估36个月内需完成5次渣油加氢装置催化剂装卸剂施工任务。渣油加氢装置因其工艺特点,催化剂床层一般结焦(板结)非常严重,在装置运行期间催化剂表面会附着大量的硫化亚铁等自燃物质,并且器内会存有大量有毒、有害气体,装卸剂过程存在较高的风险。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标段信息
1. 中海炼化-惠州石化-渣油加氢装置催化剂装卸施工 标段
发标日期: 2025年02月09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本项目合同期限为36个月;预计开工日期为2025年4月4日;单次装卸剂工期:23个日历日内完成(包括配合反应器热偶更换及设备内检),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确认时间为准。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渣油加氢装置装卸催化剂施工单次委托(单系列)工作量约为850吨(装剂量,包含催化剂和瓷球),须在23个日历日内保质保量完成催化剂卸出、装填和相关内构件(内置过滤器、反应器入口扩散器、分配盘以及出口收集器)的拆除、安装以及施工现场的清理、现场废催化剂的装桶(或箱)、装车和新催化剂的卸车等施工任务。单次施工工期包括配合反应器热偶更换及设备内检时间。本次招标范围包含未来三年内预估5次渣油加氢装置催化剂装卸剂施工任务。具体工作范围和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未领取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2.资质条件及证明文件(开标时须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核实;(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核实。3.业绩要求(开标时须进行信息公开)(1)自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渣油加氢装置装卸剂施工竣工或完工验收业绩。 (2)业绩要求体现“单个系列150万吨/年渣油加氢装置无氧环境下装卸剂施工”。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和(2)竣工或完工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工作内容、竣工或完工验收材料。竣工或完工验收材料应为竣工或完工验收报告或验收单或交工确认单或工程结算书,竣工或完工验收材料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 若业绩合同为框架协议,除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成的订单及其竣工或完工验收材料,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框架协议相关联,提供的订单需满足前述业绩的要求。同一个框架协议下提供1个及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竣工或完工验收材料均按1个业绩合同计。劳务分包业绩视为无效业绩。工程建设项目由总承包人分包给分包商,该业绩不算总承包商的业绩,只算分包商的业绩。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EPC总承包项目或综合类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单独体现本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内容(如:单个系列150万吨/年渣油加氢装置装卸剂施工)及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业绩,按照联合体协议中职责分工进行认定。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工作内容及竣工或完工验收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2月09日 至 2025年02月14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