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一汽奔腾公关传播代理-品牌及新能源车标段招标公告

2025-02-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奔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一汽奔腾公关传播代理-品牌及新能源车标段(二次)

2.2实施地点:以甲乙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或技术协议为准

2.3服务期限:24个月,即合同签订起2年

2.4最高投标限价:有,总价限价(不含税)人民币105,299,974.19元,其他部分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金非本币,则换算汇率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最早公布的现汇卖出价为准)。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以开标当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1.2财务要求:

1)提供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http://acc.mof.gov.cn/qrcapp/search.html)的2022年度及2023年度的深度查验截图(申请人成立年和之前年份的报告查验截图免于提交) ,具体要求如下:

①查验结果中报告所有者与申请人名称一致、报告年度符合本项目要求、显示财务报表关键指标一致;

②利润总额不得连续2年为负值;

③申请人应确保在投标文件解密当日其审计报告和财务数据处于解密状态并可进行深度查验。

2)投标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垫资,垫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垫资周期不低于12个月。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给定条款的承诺函。

 3.1.3业绩要求:

提交合同日期在近三个自然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生效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投标人每个自然年应至少直接服务过1家汽车品牌厂商(即合同甲方必须为汽车品牌方或其下属销售公司),且2024年需有新能源品牌服务经验。单个品牌厂商服务合同周期为6个月及以上(即至少需每年提报1个类似业绩项目,品牌数量不作要求);单个合同覆盖多年的按最早的自然年计算;

6) 类似业绩是指汽车品牌公关服务经验。业绩合同服务内容应包括公关传播策略、规划及舆情危机处理等  (上述说法在不同合同中的称呼可能有所差别,但应能根据合同内容判断出是此类工作;当投标人提供的单个合同不能涵盖上述3个方面内容时,如所有合同能涵盖上述3个方面内容也视为合格)。

汽车品牌:大众、本田、丰田、日产、红旗、吉利、极氪、别克、长安、坦克、领克、宝骏、哈弗、现代、福特、奥迪、雪佛兰、奔驰、五菱、传祺、宝马、起亚、荣威、比亚迪、北京汽车、奇瑞、捷达、哪吒、极氪、理想、小鹏、岚图、小米、捷途、极狐、零跑、深蓝、凯迪拉克、讴歌、英菲尼迪、沃尔沃、林肯、雷克萨斯、宝马、东风、长城、上汽、蔚来及埃安等品牌(对于同时具有新能源车型和传统动力车型的品牌,其业绩合同中必须体现出该品牌下属的新能源子品牌或新能源车型,否则视为非新能源品牌;对于只有新能源车型的品牌,无此限制);

7)区域代理及区域类型活动、区域传播除外。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汽车品牌具体车型的公关传播经验,服务汽车行业资历在10年或以上,在投标人公司任职6年或以上,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直接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为第三方、分公司或者退休返聘人员):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个人简历表(简历表必须包含服务汽车行业的资历及在该公司的任职年限);

2)开标前30日内出具的上述人员的2024年1月至2025年1月间任意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上述12个月中必须全程由投标人缴纳社保)(投标人应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或省/市/自治区人社局或类似机构平台,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应为本项目设立(不含项目负责人在内的)不少于25人的专职服务团队  (不包括驻场人员),其中具备5年或以上工作经验的15人或以上,必须包含公关传播策略、媒介、互动、舆情、口碑、尾翼、文案等岗位人员,专人专岗,不可兼职;

②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提供至少1名一汽奔腾项目驻场服务人员,不可兼职;

上述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直接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为第三方、分公司或者退休返聘人员)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2)开标前30日内出具的上述人员的2024年7月至2025年1月间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上述6个月中必须全程由投标人缴纳社保)或省/市/自治区人社局或类似机构平台,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

 3.1.6企业承诺:

投标人须做出如下承诺:

1、 项目负责人在合同执行期间更换次数小于等于1次,且更换的人员的资历保证与本项目要求一致,且经招标人认可;

2、 我方提供的1名驻场服务人员负责项目流程对接、项目验收审核及推进等日常工作;

3、 我方提供的1名驻场服务人员在招标人公司办公,工作时间同招标人的工作时间,不作兼职;

4、 我方提供的品牌及车型主要负责人员必须经过招标人简历审核及面试通过才能上岗服务,并根据招标人业务需求增加;

5、 我方提供的服务团队原则上与投标时提案中团队人员一致,如有变动将报备招标人同意,并在5个自然日内将人员补齐;如招标人对团队人员不满意,有权要求我方更换,并在5个自然日内补充调整完毕;

6、 如我方不能按照前述要求进行人员配置,招标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同时我方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损失和维权费用;

7、 承诺招标人有权要求使用物料清单内的所有物料,使用物料的数量不受投标文件分项报价中的数量限制。我司承诺不片面选取单价较高的物料,不拒绝或变相拒绝使用低价物料,不拖延或推诿使用低报价物料,不以其他任何理由或任何方式规避使用低报价物料,即所有物料清单均具备执行条件。当招标人向我方发出正式项目执行要求后,我方若推诿、拖延或拒绝执行物料库中的任一物料(邮件/钉钉/微信信息回复或未按要求时间内回复,且项目执行日期内未开展项目),按照项目企划预算金额100%进行扣款,同时支付项目企划金额的30%作为违约赔偿,扣款及赔偿金额由后续项目验收金额中进行扣除,如后续项目验收金额不足以赔偿招标人损失,则我方保证将相关金额补齐。合作期间如发生拒绝或不按期执行任一物料现象累计3次,招标人有权利无条件即刻终止合同。同时接受招标人依据内部管理流程,将我方判定为严重影响,予以1年新项目禁止处理。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签署投标文件格式中给定条款的承诺函,并单独进行法定代表人签字(电子签也视为合格),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视为未作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被一汽集团列入黑名单期限内或被一汽奔腾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8日23:00至2025年2月13日23: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6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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