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销售中心所属管道光纤振动预警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09本招标项目华南销售中心所属管道光纤振动预警技术服务已批准成立,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华南天然气销售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华南天然气销售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华南销售中心所属管道光纤振动预警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南销售中心管辖中科炼化一体化工程配套输气管道、茂名石化供气专线2条管道,管道总长109.74km(技术规范书附图1中黄色和蓝色管道所示),设置输气站场5座、阀室4座。中科炼化一体化工程配套输气管道位于湛江市,茂名石化供气专线位于茂名市。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华南天然气销售中心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南销售中心所属管道光纤振动预警技术服务;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
项目包名称 |
数量/单位 |
0724-2520N1450144 |
华南销售中心所属管道光纤振动预警技术服务 |
本次招标范围为:为加强管道保护技防水平,2025年对华南销售中心管辖的109.74km管道公开采购光纤振动预警技术服务,管道涉及湛江和茂名两个地级市。其中湖光站至东海岛站31.9km管道(见技术规范书附图1蓝色管道)于2025年9月27日后执行本次招标范围的光纤振动预警服务,其余管道从签订合同后立即开始实施,所有管道均配套建有伴行光纤。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
2.3服务期:乙方应确保光纤振动预警技术服务系统正式启用,并通过甲方验收,验收通过之日即为服务期限起始日。本次甲方采购的技术服务期限为1年,自起始日起算,至次年对应日的前一日止。其中,湖光站至东海岛站光纤振动预警服务的起始日为2025年9月27日,但其服务期限与整体管道技术服务期限相同,不单独计算结束日。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
2.4服务地点:茂名市、湛江市。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费用说明:此次招标所涉及的服务费用,涵盖中科炼化一体化工程配套输气管道以及茂名石化供气专线的光纤振动预警系统建设、安装、调试及运行管理技术服务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光纤预警技术服务实际业绩证明。
注:1、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2、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或服务报告或业主证明等扫描件或复印件。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2月9日00:00至2025年2月14日16:00(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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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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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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