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光大生物能源(滁州)有限公司灰渣综合利用服务招标公告

2025-02-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生物能源(滁州)有限公司灰渣综合利用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生物能源(滁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光大生物能源(滁州)有限公司
2.2项目规模:招标方为光大生物能源(滁州)有限公司,招标方为光大生物能源(滁州)有限公司,项目规模为1*130t/h炉排炉+30MW汽轮机,年灰渣预估量约【10万】吨,灰渣综合利用项目为招标方配套建设项目,其设计建设规模及生产能力满足光大生物能源(滁州)有限公司产生的灰渣及时、合法合规处理3年
2.3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甲方根据履约情况进行评分,评分达标后方可续签合同,期间对灰渣综合利用现场设施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不满足合同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负责对光大生物能源(滁州)有限公司焚烧产生的灰渣进行综合利用后并安全环保合规处理,年灰渣预估量约【10万】吨,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本项目灰渣处理与利用所需的所有工艺方案设计、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系统调试、项目运行及维护、综合利用产品销售等一切工作。1、投标人拥有合法的灰渣加工和临时周转工业场地,在合法合规的密闭厂房进行综合利用加工。2、每年实际综合使用量不低于全年产生量的5/6,严禁大量储存,少量暂时存放按照环保要求做好防护。3、安全环保综合利用,承包方承担因自身原因问题导致的所有安全、环保责任,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产生相关风险或处罚,乙方需承担所有相关赔付处罚责任。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8)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0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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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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