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大型养路机械视频监控装置改造、大型养路机械GMIS2000控制系统主机升级项目采购公告

2025-02-08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 委托,现就 大型养路机械视频监控装置改造、大型养路机械GMIS2000控制系统主机升级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标段一须为该VA-CU1604型号视频监控设备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代理文件及所代理企业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5、标段二须GMIS2000S型号视频监控设备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代理文件及所代理企业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6、标段二产品须通过轨道车综合监测装置获取GYK设备的车次号、公里标、速度、司机号、交路号、车站、机车信号等广播信息;投标厂家须提供GYK生产厂家授权接口及协议的证明文件。

7、报价单位在报价前应提前进行实地勘查,调查升级方案,报价资料附加我段签认盖章的实地勘查表方为有效报价。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2 月 9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2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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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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