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新建充电桩工程路灯、灯带、户外触控一体机等设备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2025-02-10

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新建充电桩工程路灯、灯带、户外触控一体机等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新建充电桩工程路灯、灯带、户外触控一体机等设备采购公开综合评审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潜在询价对象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潜在询价对象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新建充电桩工程路灯、灯带、户外触控一体机等设备采购

2、采购人:深圳市龙睿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深汕分公司

3、采购模式:公开综合评审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00%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地点:深汕特别合作区

2、预计采购金额:426118.00元

3、采购范围: 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新建充电桩工程路灯、灯带、户外触控一体机等设备采购,预计采购金额为426118.00元。包括:

(1)风光一体化路灯,2台,预估单价41694.00元/台;

(2)光伏围栏和光伏地砖,1套,预估单价108418.00元;

(3)户外触控一体机,1套,预估单价62396.00元;

(4)地埋式灯带,1套,预估单价171916.00元。详见附件。

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到货(具体工期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如下:

通用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非招标采购。

3、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有效期内的禁止投标或限制投标的处罚记录。

4、投标人不得与本采购项目的咨询设计、采购文件(技术条件书、采购控制价)编制、采购代理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电力专用设备原则上应由制造商参与投标,确需经代理商、经销商渠道采购的,可由制造商授权的合法代理、经销商参加评估和投标(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专用资格:

1、投标人须提供采购技术文件要求的相关性能试验报告,如型式试验报告、出厂试验报告等。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要求证明(需提供国内供货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含有采购标的清单中任意一货物的清册复印件)。

3、供应商需备案(

四、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2月10日 11 时00 分至2025年 02月12日 20时 00 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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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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