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国际产业合作园配套基础建设工程九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5-02-10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24093.7 万元,建安工程费 16407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西起规划纵一路,东至规划纵四路,路线全长2.491km,总用地面积5.8064公顷。道路规划宽度为24米,按照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40km/h。需新建桥梁2座,同步实施地块配套支路,支路长50米,宽9.6米,需新建桥梁1座;建设地点: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的四期区块内。 2.2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以及施工阶段的指导与服务等。 2.3服务期限:(1)接到发包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察成果报告和测量成果报告;(2)勘察成果报告和测量成果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并接发包人书面通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3)方案设计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并接发包人书面通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4)初步设计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并接发包人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审;(5)施工图审查单位出具图审意见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改并取得图审合格证;(6)施工阶段全过程现场配合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完成为止。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1 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或道桥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提供);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违法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2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2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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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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