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询价公告
2025-02-10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询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服务范围: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询价文件和技术规范书。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3.1 通用条件:
3.1.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供应商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能够认定为关联关系的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方式。
3.1.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2 专项条件:
3.2.1供应商需满足以下专项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2)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处罚;
(3)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必须包含本项目有效要求的经营范围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的证件都应在有效期内,所有原件、复印件都须投标单位盖章;
(5)服务团队不得少于3人,服务团队负责人为注册会计师且报取得执业资格年限应在10年以上且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
3.2.2是否接受代理商:不接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10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02月12日16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7日09时00分00秒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