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油测井国产常温常压过钻杆存储式仪器租赁招标公告

2025-02-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油测井国产常温常压过钻杆存储式仪器租赁,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取对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商,提供国产常温常压过钻杆存储式仪器及配套设备的租赁、技术支持等服务。

2.2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为:本项目为中油测井国产常温常压过钻杆存储式仪器租赁,预算金额1600万元(不含税),应用于复杂井、疑难井、水平井以及气井小井眼测井作业。

2.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包。标包1采购金额900万元(不含税),标包2采购金额700万元(不含税)。

仪器租赁清单:标包1仪器租赁清单

(150℃、140Mpa、φ75)6串存储式测井仪器租赁:国产常温常压过钻杆存储仪器6串,可实现四个作业面施工。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地面系统

4

 

2

自然伽马测井仪

6

主体设备

3

井斜方位测井仪

6

主体设备

4

双侧向测井仪

5

主体设备

5

八侧向测井仪

3

主体设备

6

高分辨率侧向测井仪

2

主体设备

7

绝缘短节

12

 

8

绝缘硬电极

12

主体设备

9

井径测井仪

6

主体设备

10

高分辨率声波测井仪

6

主体设备

11

岩性密度

5

主体设备

12

补偿中子

6

主体设备

13

旋转短节

6

 

14

仪器调长短节 1米

5

 

15

仪器调长短节 1.5米

5

 

16

导向缓冲器

6

 

17

释放器

6

 

18

专用工具

3

 
 

备注:以上设备为主体设备,其他与作业相关配套设备工具投标人应免费提供。

标包2仪器租赁清单

(150℃、140Mpa、φ70)4串存储式测井仪器租赁:国产常温常压过钻杆存储仪器4串,可实现三个作业面施工。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地面系统

3

 

2

自然伽马测井仪

4

主体设备

3

井斜方位测井仪

4

主体设备

4

双侧向测井仪

4

主体设备

5

绝缘短节

4

 

6

绝缘硬电极

12

 

7

井径测井仪

4

主体设备

8

声波测井仪

4

主体设备

9

岩性密度

3

主体设备

10

补偿中子

3

主体设备

11

旋转短节

8

 

12

仪器调长短节 1米

4

 

13

仪器调长短节 1.5米

4

 

14

导向缓冲器

4

 

15

释放器

4

 

16

专用工具

3

 
 

备注:以上设备为主体设备,其他与作业相关配套设备工具投标人应免费提供。

2.3服务期限:自设备交付到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后1年。

2.4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要求将租赁设备送达指定地点。

2.5服务地点:包括但不限于长庆油田、华北油田在内的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境内工作地点,根据生产需要,作业区域可能交叉。

2.6服务标准:租赁的仪器及设备能够满足招标人QHSE体系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2.7租赁预算:预计租赁总费用1600万元(不含税)。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招标人不保证市场工作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出厂年限(自设备出厂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不超过8年,提供主体设备的购置发票或出厂合格证等可证明设备出厂年限的资料,如是国外厂商自制设备的需提供可证明设备出厂年限的资产台账等资料,出厂日期以发票开具日期或出厂合格证日期或认可资料中明确的出厂日期为准。

3.3投标产品为成熟产品,须提供设备(与投标设备型号一致)测井成功作业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对应发票及客户认可的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4 人员配置:承诺现场技术支持人员(1人及以上)应在进入现场时能提供中石油认可的井控证、防 pS 作业证及 HSE 证等相关证件(提供承诺书)。进入现场时如未提供取消其中标资格。

3.5提供含以下内容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井下仪器交付后,当井况复杂对施工产生影响的情况下,如卡钻的情况,应具备井下设备可回收功能。

针对油井施工中应用的5.5inch钻具,在不加加重钻杆的情况下可回收至地面或有加重钻杆的情况下回收至保护套。

针对气井中应用的4.5inch钻具,可回收至保护套。

3.6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7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3.8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油测井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2月10日至2025年02月17日内完成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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