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园区循环化改造(黄土坎园区给水管网维修改造)二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101、项目编号:HB
2、项目名称:建始县园区循环化改造(黄土坎园区给水管网维修改造)二期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2.82744(万元)
5、最高限价:42.82744(万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建始县园区循环化改造(黄土坎园区给水管网维修改造)二期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7、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
(3)供应商法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创建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42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本次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磋商,不接受未报名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2月11日至2025年02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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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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