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鄱阳县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2025-02-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鄱阳县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5221.00 元

最高限价:655221.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9099

产粮大县食品检测经费

1

655221.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其他要求:1、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且不允许成交供应商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和分包。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必须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扫描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供应商代表非法定代表人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注:1、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2、供应商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取消供应商成交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4、(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5、本项目执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2日00:00 至 2025年02月19日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5年02月24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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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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