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智慧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10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1.1预估采购金额:648096.46元(不含税)。

1.1.2交货地点:重庆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1.3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1.1.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项目整体2年的质保期。

1.1.5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规定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包含员工智能人脸识别收银系统、智能点餐取餐系统、明厨亮灶系统、全自动餐具回收系统、自动洗碗烘干系统、食物残渣减量处理系统、炉具蓝牙控制系统、全自动多功能切菜、脱皮、绞切肉、和面、揉面等”先进的电器自动智能化设备,充分节约人力,增加厨房加工效率。

1.2.2本项目分包划分情况:不划分。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648096.46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响应。

2.1.4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5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弱电智能化设备采购或销售类业绩等)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个,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万元(含税)。

2.1.6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2月1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近两年(自2023年2月18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4响应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5供应商须提供绿色低碳采购承诺书,承诺的内容包括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且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并在供应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6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11日8时30分至2025年2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2月19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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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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