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使用林地手续办理二次招标公告

2025-02-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井场、站外管线、场站建设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使用林地手续办理(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第三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井场、站外管线、场站建设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临时用地恢复方案、采伐设计等编制及使用林地手续办理,主要工作量为编制第三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产建区域预计530km站外管线、场站预计3400亩;临时用地恢复方案2550亩;采伐设计40本;建设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及相关林业手续办理。

2.2招标范围:长庆油田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井场、站外管线、场站建设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临时用地恢复方案、采伐设计等编制及使用林地手续办理,计划投资费用共计1015.5万元(含6%增值税、HSE等一切费用),计划资金来源于油田公司投资计划。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三标段剩余62%的工作量,需要2名服务商,其中排名第一的按照34%签订合同,排名第二的按照28%签订合同。根据对首批井场、场站及管线服务质量、批复取得进度等考核项的考核结果,招标人有权对后续工作量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各标段具体工作量依据产能地质部暑进行确定。本次提供工作量为初步设计工作量,因油田滚动开发,地质部署发生变化时工作量相应变化,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验收工作量为准。

第三标段(ZY25-XA618-FW219-3):第三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榆林区块管线铺设林评设计工程、场站林评设计工程,约含产建敷设各类管线180km,约含场站、井场1200亩建设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及相关林地手续,临时用地恢复方案900亩,采伐设计20册,暂估金额369万元。

本项目一次招标的中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2.3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所属陕西省靖边县、定边县。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必须是《长庆油田油气建设用地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技术服务集中资格招标》(ZY24-XA406-FW630)入围服务商,对应区块入围服务商只能投本次招标对应区块的标段,否则否决其投标。入围服务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 人员要求:人员配置不少于5人,且为企业自有员工(非退休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团队人员3人,人员互相不得兼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2024年下半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6 被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2月11日至2025年02月17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按标段缴纳),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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