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宁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甲烷、一氧化碳传感器和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标校、检定项目招标公告通知
2025-02-11山西华宁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甲烷、一氧化碳传感器和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标校、检定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山西华宁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山西华宁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甲烷、一氧化碳传感器和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标校、检定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华宁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甲烷、一氧化碳传感器和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标校、检定项目
2.2项目编号:SXS……
2.3项目概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AQ1029-2019》标准相关规定,通风仪器仪表经标校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激光甲烷传感器3个月校准1次,一氧化碳传感器15天标校1次,催化式瓦斯检测报警仪15天1次。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满足招标人要求。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2.7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山西华宁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甲烷、一氧化碳传感器和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标校、检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在临汾市应急局发布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名单内并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范围需涵盖本次招标所检定的仪器仪表类别);
3.3投标人近三年(已确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往前顺延三年)同类项目业绩;
3.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结果为准,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事业单位投标的除外;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代理人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如为离退休人员,请提供劳动合同;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3)企业资格证明材料;
(4)投标人近3年业绩(已确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往前顺延三年);
(5)“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页截图、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结果;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招标人不保证所有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以开评标现场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至各潜在投标人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