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独山子石化公司聚烯烃二部23M840造粒机行星齿轮减速箱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2-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独山子石化公司聚烯烃二部23M840造粒机行星齿轮减速箱公开招标(第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产品范围:①造粒机配件LCM280H行星齿轮减速箱PB-DSZ-500 1件;

2、实施或交货地点:独山子石化公司物资配送中心仓储配送部(或买方指定现场);

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①2025年9月20日前现场交货。

4、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5、履约保证金:①无;

6、投标有效期:9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①.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开标当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分情况,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

⑥.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一产品的制造商与其代理商,均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具体查询渠道及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3、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是中石油网内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供应商(网内供应商包括:网内制造商、网内代理商、网内贸易商)。

5、制造商投标,应当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证明文件:

①.网内制造商投标:营业执照扫描件、中石油电子采购2.0系统截图,对于“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判断以截图中“供应商状态”载明的内容为准(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请投标人在开标前务必提前核实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是否正常,否则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判断时间节点为开标当日);

6、网内代理商、贸易商投标,应当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国境外的,无需提供国外制造商的营业执照);②.产品制造商授权书扫描件(按第六章中既定的“制造商授权书”模版提供);

③.投标人的中石油电子采购2.0系统截图,对于“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判断以截图中“供应商状态”载明的内容为准(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请投标人在开标前务必提前核实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是否正常,否则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判断时间节点为开标当日)。

7、业绩要求:2014年~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额定功率≥500kW的行星齿轮减速箱业绩1台,提供能体现减速箱额定功率的合同、技术协议(至少包括签字页和技术参数页)的扫描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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