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石家庄市供热集团天启热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区供热能力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25-02-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区供热能力提升工程设计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核字[2025]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供热集团天启热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供热集团天启热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范围涉及石家庄市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高新区五个区域的现状居民供热的燃气锅炉的替代,本项目替代石家庄市区燃气锅炉房193座,燃气锅炉560台,总供热面积2872.9万平方米。更换设备518台,其中更换大温差机组237台,空气源热泵机组258台,电离心热泵机组23台,配套建设DN1000-DN100供热管网79230米。本项目共计2个标段,1标段:桥西区、裕华区2个区域,其中桥西区锅炉房57座,总台数153台,总供热面积867万平米,配套建设DN800-DN100供热管网21474m;裕华区锅炉房21座,总台数102台,总供热面积835.6万平米,配套建设DN800-DN200供热管网14391m。2标段:新华区、长安区、高新区3个区域,其中新华区锅炉房70座,总台数173台,总供热面积642.8万平米,配套建设DN1000-DN100供热管网25630m;长安区锅炉房38座,总台数105台,总供热面积458.7万平米,配套建设DN1000-DN100供热管网16485 m;高新区锅炉房7座,总台数27台,总供热面积68.8万平米,配套建设DN400-DN250供热管网1250m。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高新区五个区域。设计服务期限:50日历天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到的设计及相关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三项资质(或资质组合)之一: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同时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资质;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资质;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并同时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资质。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标处理。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至多作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被推荐,前一标段被推荐,后续标段被推荐资格自动丧失。。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11 09:00至2025-03-04 09:2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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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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