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兴路2号院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询价函

2025-02-11

新兴路2号院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公开询价函

1. 采购条件

本询价项目新兴路2号院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项目已具备公开询价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地点:韶关市

2.2 项目规模:新兴路2号院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2.3项目类别:服务类  

2.4 项目估算金额:120000.00元。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6 采购范围:

(一)标的服务范围及要求:

1、标包划分及采购范围:

项  目

单价最高限价(单位:元/年)

新兴路2号院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60000.00

注:(1)结算价款以实际委托的数量为依据。

(2)本项目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时须注明增值税开票税率。

(3)项目估算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法预计也无法向成交供应商保证业务量及采购的金额,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经营风险进行报价,报价供应商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按无效报价处理。

2、报价方式:采用费率报价,0%<报价费率<100%,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报价为整数可省略小数点后两位。在单价最高限价(费率为100%)以下(不含本身)的均为有效报价。

3、服务要求:

3.1 本项目位于韶关市新兴路2号大院内,型号为(PHS)升降横移立体停车设备,车库按左右两排布置,1-2区布置二层升降横移式机械停车设备28个车位,3-5区布置六层升降横移式机械停车设备75个车位,共计103个机械车位维护服务。

3.2 负责本项目共计103个机械车位的维护保养和应急维修,服务期限二年;包括但不限于对用户及车主的培训、技术咨询服务、包含维保过程中所发生的辅料、低值易耗品;由于车库设备自然磨损或损坏的零部件、标准件更换。调整维修和单价在300元以下的零配件;维保过程中必要的工具及耗材,以及发生故障时的应急处理;负责在二年届满到期后的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年检,包括所产生的差旅、接待等费用(不含因国家检规发生变化产生的整改费);不含因人为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维修维护费。 机械式停车位按现行特种设备管理要求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并对机械式停车位存在的故障及时进行日常维修及大修(含保养、试重、保险等),确保正常运行,并确保 24 小时应急抢修。机械式停车位维护保养和维修后应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地方相关规定的要求。

4、结算方式:

4.1 按季度结算。

4.2 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递交的结算资料,经双方确认无误后,供应商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结算清单后30日内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供应商必须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2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4

供应商在网省电力行业及大舜公司无处于限制(黑名单)供应商资格的处罚。

5

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截标前90天内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6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

8

供应商授权代理人须是该企业在职人员,且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4.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2025年02月11日12时00分至2025年02月14日12时00分下载询价函,并于2025年02月14日15时30分的截止投标时间前上传询价函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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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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