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公司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直流电源设备、蓄电池及交流不间断电源装置(UPS)采购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2025-02-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天津公司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直流电源设备、蓄电池及交流不间断电源装置(UPS)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天津公司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拟通过关停大港一期2台320MW机组、大港二期2台328.5MW机组,合计1297MW,以“关停替代”方式在原厂内预留场地新建2×660MW超超临界湿冷机组,并向京津负荷中心送电和向天津市供热。工程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东南端,工程建设2×660 MW超超临界湿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电厂暂按220kV出线与电网连接,年利用小时4500小时。
2.1.2招标范围:两台机组主厂房110V直流系统(含蓄电池)、220V直流系统(含蓄电池);输煤综合楼110V直流系统(含蓄电池);联络变配电间110V直流系统(含蓄电池);推煤机库配电间110V直流系统(含蓄电池);主厂房UPS及输煤综合楼UPS。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月完成供货(暂定)。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火电机组直流系统成套设备(供货范围须至少包含220V/2500Ah及以上蓄电池组直流系统)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2-11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2-16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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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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