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拉萨市城市照明亮化工程(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拉萨市城市照明亮化工程(二期)已由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拉发改【2025】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拉萨市城市管理局。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EPC)工程项目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拉萨市城市照明亮化工程(二期)EPC总承包

2.2项目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2.3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该项目涉及道路合计约69.16公里,设置灯杆共计约3766根,低位照明护栏灯共计约6225米,电力电缆约30万米,新增配电箱124台、控制箱31台、新增箱变22台。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拉萨市城市照明亮化工程(二期),包括施工图设计、材料、物资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4.1设计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指导等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2.4.2施工范围:包括拉萨市城市照明亮化工程(二期)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施工。

2.4.3 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5质量要求:

2.5.1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5.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1.1.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1.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专业或照明工程类相关专业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本人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城市照明类);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业绩要求:2020年01月01日以来,设计单位具有一个及以上城市照明类工程设计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业绩),施工单位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或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3.1.4财务要求:2021-2023年,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或季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本项目只接受由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最多由一家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并满足上述第3.1.1-3.1.4条的要求。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2日至2025年02月18日……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07日09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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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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