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三湾农家乐园2幢04室转让招标公告
2025-02-11本招标项目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祥苑安置小区与主干路网衔接段道路工程 已由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以 徐开管项〔2024〕101号 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项目代建中心,招标人为 徐州产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祥苑安置小区与主干路网衔接段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黄山街道,大黄山路以南、高新路以西、荆山南路以北、经一路南段以东。其中经二路南段北至大黄山路与现状经二路相接、南至荆山南路;规划五路北至大黄山路、南至荆山南路;规划三路东段东至规划五路、西至经二路南段;纬三路东段东至规划五路、西至经二路南段与已设计纬三路相接;规划四路东段东至规划五路、西至经二路南段;
2.1.2建设规模:新建道路总长约2664米,其中经二路南段长约939米、红线宽26米;规划五路长约885米、红线宽14米;规划三路东段长约300米、红线宽20米;纬三路东段长约286米、红线宽20米;规划四路东段长约254米、红线宽12米,同时配套建设排水、照明、绿化、交通等附属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约 3785.06 万元;
2.1.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祥苑安置小区与主干路网衔接段道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土石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1 日至 2025 年 2 月 17 日 17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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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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