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多院区口腔正负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公告

2025-02-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多院区口腔正负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非政府采购)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最高限价:800000.00元

采购需求: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多院区口腔正负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þ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21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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