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温州联通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2025-02-111.1 项目概况:2025年温州联通业务外包采购。
1.2 采购内容:2025年温州联通业务外包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
1.3 项目预算:总预算15290万元(不含税):其中公众线合计13700万元(经营型4200万元,紧密型9500万元),政企线:900万,客服线合计690万元(经营型260万元,紧密型430万元)。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1.5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6本项目设置报价区间,报价折扣率(非下浮率)区间:(0,0.003]%,应答人应答报价不符合区间的,作否决应答处理。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资格审查主要条件是:
2.1 应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应答人须承诺可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3 应答人须提供至少1个2022年01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合同金额2000万以上类似合同业绩案例(人力资源派遣/外包服务案例)。
注:(1)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的,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和订单均无法体现时间的,以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开票时间为准;(2)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原件备查。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和金额为准(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的订单)。
2.4 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5 服务要求: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1个月内在温州设立办事机构,提供承诺函;已有办事机构的应答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自有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询比采购项目应答。
2.8 应答人未在工信部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中国联通(或浙江联通)禁入型黑名单的禁入期内,提供承诺函。
2.9 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应答人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2.10 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应答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2.11 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答人在此网站无法查询的,以第2条“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2)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11日17时00分至2025年02月14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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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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