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嘉兴市第一医院嘉兴市第一医院本部及凤篁院区污水处理站次氯酸钠溶液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2-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ZB

2.项目名称:嘉兴市第一医院本部及凤篁院区污水处理站次氯酸钠溶液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3.合同履约期限:一年(合同生效日起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产品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满足合同到期或预算额度超限两个条件中任一条件时合同终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需求:

标项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预算金额

(万元)

最高限价

(元/吨)

嘉兴市第一医院本部及凤篁院区污水处理站次氯酸钠溶液采购项目

210

(为一年的暂定数量)

见采购需求

37万元/年

1761.9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5.特定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销范围含次氯酸钠);次氯酸钠溶液生产商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2投标人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委托第三方运输公司需提供该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及委托合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2月11日至2025年02月19日(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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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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