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2025年铁路客站玻璃幕墙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11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2025年铁路客站玻璃幕墙检测项目以“财成字(2024)128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集团公司批复,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房建公寓段、杭州房建公寓段、合肥房建公寓段、上海房建公寓段、南京房建公寓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铁路连云港东站、诸暨站、绍兴站、淮北站、合肥站、上海松江站、常州站。
2.2 项目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需求见项目需求明细表(表1-1)。
表1-2-1 项目需求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执行单位 |
1 |
连云港东站站房玻璃幕墙检测 |
㎡ |
1331 |
徐州房建公寓段 |
2 |
诸暨站站房玻璃幕墙检测 |
㎡ |
3427 |
杭州房建公寓段 |
3 |
绍兴站站房玻璃幕墙检测 |
㎡ |
1076 |
杭州房建公寓段 |
4 |
淮北站站房玻璃幕墙检测 |
㎡ |
2987 |
合肥房建公寓段 |
5 |
合肥站站房玻璃幕墙检测 |
㎡ |
1810 |
合肥房建公寓段 |
6 |
上海松江站玻璃幕墙检测 |
㎡ |
3822 |
上海房建公寓段 |
7 |
京沪线常州站站房玻璃幕墙检测 |
㎡ |
5313 |
南京房建公寓段 |
2.3幕墙检查方案
(1)房屋建筑结构概况和幕墙设计图纸、资料调查。
(2)房屋幕墙基本状况调查。
(3)对幕墙的现有损伤情况进行全面检测。
(4)根据现场检测和测量结果,对幕墙现状进行评估,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5)外观质量检查
检查玻璃幕墙龙骨、面板、结构胶及其他连接件现状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及相规范要求,是否存在缺陷及损伤。应对外露部分进行全数检查。
表1-2 玻璃幕墙检查内容
类别 |
玻璃幕墙检查内容 |
支承构件 |
立柱、横梁无明显变形、松动。 |
金属构件不应有明显锈蚀。 |
|
面板连接件 |
明框幕墙玻璃镶嵌胶条无脱落。 |
隐框幕墙密封胶应连续,无气泡、开裂、龟裂、粉化。 |
|
结构密封胶与 耐候密封胶 |
胶条应与相接触材料相容,不应与基材分离。 |
胶条应有弹性,无明显老化(干硬、龟裂、粉化)现象。 |
|
开启窗五金及 开启安全性 |
五金配件齐全、牢固,锁点完整,不得松动、脱落,不应有明显的锈蚀。 |
挂钩式铰链应有防脱落措施。 |
|
开启应灵活,撑挡定位准确牢固、开关同步、不变形。 |
|
幕墙玻璃 |
按设计规范安装安全玻璃。 |
所有玻璃均为磨边、不得有裂纹,安装应牢固,不松动。 |
(6)检测项目
1)玻璃面板厚度检测
2)玻璃面板平面度检测
3)幕墙龙骨材料硬度检测
4)幕墙龙骨截面尺寸检测
5)幕墙龙骨水平检测
6)幕墙龙骨垂直度检测
7)幕墙龙骨涂层厚度检测
8)幕墙节点连接质量检测
9)幕墙承重结构截面尺寸检测(根据实际幕墙结构型式确定)
10)幕墙承重结构构件材料强度检测(根据实际幕墙结构型式确定)
11)幕墙承重结构构件厚度检测(根据实际幕墙结构型式确定)
12)拉索索力(根据实际幕墙结构型式确定)(重点)
抽检比例不低于《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19)中A类的要求。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8月31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6 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本项目施工含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
2.7 本项目由各执行单位负责实施,中标人须与各执行单位分别订立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近五年内(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项独立承担的既有铁路运营线高铁站房玻璃幕墙检测鉴定业绩,并提供有效的合同。
3.4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职称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高级 (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②社保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需提供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正在实施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2)主要人员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中标人参与本项目的主要成员在上岗前须经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培训,并取得有效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
3.5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1年度和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核定的财务会计报告。
3.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6)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且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10)投标人近两年内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1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
(12)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发售,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
请于2025年02月11日至2025年02月15日期间报名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